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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部门概况

社会服务处,归口管理技术转移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北农教育基金会(筹)。

社会服务处主要负责统筹校地、校企、校际间的合作交流,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统筹学校与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企业、兄弟高校及其他社会机构的项目合作,搭建对外合作平台。

2.负责建立、完善和落实学校对外合作的工作制度。

3.做好学校异地合作办学项目的初期联络、协调和推进。

4.负责学校对口支援及引智帮扶等相关工作。

5.负责开拓与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合作服务渠道,组织、协调学校各相关单位开展各类社会合作与服务,协助做好对外科技合作事宜。

6.负责收集对外合作交流基础信息,建立学校对外合作项目及相关工作信息库,对合作项目进行跟踪考核。

7.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转移中心:主要负责完善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强化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创造和转化,提升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技术转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

2.制定学校技术转移制度与相关规定,并做好贯彻执行。

3.负责学校科技成果孵化、联合研发、成果转让、许可和作价入股等项目合作、审批和报批工作

4.负责学校技术转移队伍建设以及与第三方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合作。

5.负责学校技术转移体制机制创新与实践,协同校内相关部门创建各类技术转移平台。

6.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学校之间的联系,促进学校与社会的合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联系和服务校友,完善和更新校友信息库,收集、保管校友资料,组织开展各类校友活动,指导和协调院系开展校友工作。

2.组织指导各地校友会健康有序开展工作,利用校友资源助力母校发展,实现学校、地方、校友合作共赢。

3.负责向国内外校友宣传学校,通报校友会活动。

4.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农教育基金会(筹):致力于加强学校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筹集并管理组织和个人的捐助,支持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领域追求卓越,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基金会的各项职能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中长期筹资计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

2.负责学校捐赠文化建设,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做好校友捐赠与基金项目的落实与管理。

3.负责基金会的运作和管理,管理学校各类捐赠物资。

4.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