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校友捐赠受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工作流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校友个人及团体的实物和资金捐赠。
二、办理流程
1.捐赠受理
捐赠受理单位具体负责捐赠项目的联系、洽谈、协议签订及与捐赠者的沟通协调等工作。若捐赠无明确受理单位,则由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
受理单位根据捐赠类型填写《北京农学院校友捐赠登记表》(附件),核实捐赠信息、捐赠意愿。
2.捐赠接收
凡涉及实物类捐赠,由捐赠受理单位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申请,并配合完成验收和登记等相关手续。凡涉及资金类捐赠,由捐赠受理单位向财务处提出申请,配合并完成登记等相关手续。
3.凭证出具及管理
捐赠受理单位凭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财务处审定后的《北京农学院校友捐赠登记表》,向校友工作办申请出具有效凭证,由校友工作办做好校友捐赠的台账登记工作。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捐赠财物,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2.实物、资金捐赠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