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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校园管理服务中心生产垃圾清运及消纳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北京农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比选1家单位,作为2021年度北京农学院生产垃圾清运及消纳服务定点单位,欢迎国内有资质的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北京农学院校园管理服务中心生产垃圾清运及消纳服务单位比选

最高控制金额:人民币6600元/车(车辆规格为11米*2.55米*3.45米,单车费用含设备费、相关税费、垃圾消纳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人工费、安全措施费及相关服务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根据往年垃圾量,预计2021年约产生68车)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农学院

建设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单老师010-80799362

一、生产垃圾清运及消纳单位比选简介

北京农学院2021年度生产垃圾清运及消纳单位比选入库。根据要求选取出1家单位为入库单位,服务年限:1年。招标人不承诺业务数量,按照实际运输车数计算,支付方式为按季度结算。

二、服务范围

服务单位负责将北京农学院指定范围内生产垃圾清运出学校及消纳,主要包括绿化垃圾、少量渣土、零星建筑垃圾及其他垃圾等。

三、项目比选单位资格条件:

1.服务单位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服务单位需具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道路货物运输、生产垃圾清洁运输资质。

3.服务单位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从事垃圾清运消纳资格,按照北京市相关要求送到指定垃圾消纳点进行消纳。

4.服务单位需具备垃圾经营许可证、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具备垃圾消纳资格的车辆、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

5.生产垃圾清运车辆必须为符合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同时须具备清运消纳资格,垃圾消纳证在合同期且有效,做到一车一卡(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监制)。

6.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绿化垃圾消纳合同;

7.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北京市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等规定进行生产垃圾的管理与消纳。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以上有效期是指在与我方合同期内所有资质证书、许可证书以及消纳合同等均有效。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北京农学院2号办公楼2011办公室。

3.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携带U盘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服务单位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具备垃圾消纳资格的车辆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等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为了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需提供领取人员本人签署的防控承诺书(自拟,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宝“健康码”截屏打印加盖公章,报名时仅限一人到场。

(5)以上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以上要求者均不接受报名。

五、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

2.递交地点:北京农学院2号办公楼2015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北京农学院校园外网发布。本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