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27 点击数:

关于落实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科学技术处 | 发布人: 高桂峰 | 联系电话: 7221 |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27日


园林学院、北京市乡村景观规划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京科发[2010]412号)精神,学校科学技术处对我校北京市乡村景观规划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建议安排及提示如下:


一、即日-10月14日,请登陆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系统,结合历年年报,填报《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年绩效考评报告》;


二、10月15日-10月21日,科学技术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填报要求的材料退回修改,直至审核通过,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内绩效考评;


三、10月22日-10月28日,校内公示绩效考评报告;


四、公示完毕后,根据公示情况调整材料,网上提交。在绩效考评系统(http://www.bjkjcxjd.cn/erc/login/auth,建议使用IE浏览器登陆)中打印纸质材料(带水印,两份),中心主任及技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整理填写承诺函、公示情况、依托单位意见,加盖学校公章,于2020年10月29日下午3:00之前报送北京市科委;


五、会议评审和现场评审拟定于2020年11月初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科学技术处将密切配合北京市科委绩效考评工作,以评促建,积极推动学校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请认真布置落实,圆满完成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工作。


联系人:谢远红 高桂峰


联系电话:80797221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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