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后勤基建处饮食管理服务中心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餐饮技术骨干(厨师)3名。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岗位需求
厨师岗3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勤奋努力,吃苦耐劳,热爱餐饮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满足岗位所需技术资格要求,并已经取得各学习阶段的学历证书。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
(一)岗位职责
厨师岗:在副食班长或食堂主管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岗工作任务。负责热菜或者非主食类风味特色的研发、加工制作。做好每个菜品的成本核算,安全卫生加工,根据各个食堂的就餐人员特色协助食堂副食班长完成每周菜谱编制和食材的采购量计算,做好回库等记录,配合团队不断提升自身技能,提高菜品质量,研发新品。
(二)任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品行端正,有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管理,踏实肯干;
3.工作有责任心,做事负责认真,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4.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服从上级安排;
5.任职厨师岗要独立完成炒菜工作,有大灶菜经验,有从事餐饮服务经验。男50岁以内,身心健康,具有高级厨师证书或厨艺超群者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能圆满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接收简历
以上岗位以面试实际操作为主要考察依据。所有应聘人员填写《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注明应聘岗位,发送至:66547946@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岗位招满即止。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现场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学历、资格证书等),初审合格后,应聘者进入考核考察环节,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过程中对其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三)考核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考核考察环节(如面试、实操能力测试等)。考核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心理素质测试
组织考核通过的人员统一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的心理素质测试,根据结果分析报告建议,结合实际考察情况综合研判。
(五)思想政治考察
对拟接收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考察,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和拟接收人员资格。
(六)健康体检
按相关规定提供健康体检报告,且必须持有《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类型:食品)。
(七)办理录用
对体检合格、政审无问题且报学校审批后,按照有关程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1.工资面议。
2.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一经聘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3.首次聘用有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4.我单位不解决北京户口,人事档案不放入学校管理。
5.工作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北京农学院(各食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德娟老师联系电话:8079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