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金柱)在校大学生创业不仅可获得配套资金支持,创业时间还可视为参加社会实践时间并计入实践学分。近日,记者从北京农学院获悉,该校在市属高校中率先推出《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企业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创业六条”)鼓励师生创业,破解学生就业难题。
“创业六条”规定“科技人员在兼职中进行的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作为其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学校新设科技成果转化岗位,评价合格人员可获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此外,根据学校“3+1”培养模式,创业时间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并计入学生实践学分。
